【典型案例】陈女士成功申请澳大利亚企业主类商业移民163A 发布者:admin 2016-03-02 13:47:53
 

  主申请人:陈女士

  主要经历:公司总经理/股东

  从事行业:汽车销售

  [申请过程和结果回顾]

  2009年7月10日 递交维多利亚州州政府担保材料;

  2009年8月15日 收到州政府担保,开始准备移民材料;

  2009年11月6日 澳大利亚驻香港移民局收到材料,并正式立案受理;

  2010年9月29日 澳大利亚移民局完成初审,确认资料齐全,同时请申请人赴港参加面试;

  2010年10月25日 澳大利亚驻港移民官于下午2:00开始对申请人进行面谈,1个小时结束后,最后移民官请申请人提供关于其1999年股权纠纷的法院最终判决书

  2010年11月03日 移民局收到申请人补充的法院判决文件等补充文件;

  2010年11月08日 通知申请人全家参加体检,补充无犯罪公证;

  2010年11月29日 发放一家三口缴纳语言学习费通知;(相当于通过信)

  2010年12月12日 申请人缴纳完语言学习费后,移民局通知将全家护照寄往使馆贴签证;

  2010年12月26日 收到全家贴好签证的护照。

  [申请人基本情况]

  1、背景及管理经验:申请人1963年出生,现经营一家汽车销售公司。申请人1984年曾经在一家集体汽车修配公司从事维修工,业务主管,财务科长,业务科长以及副厂长职务,并且申请人现公司是1997年经集体企业改制后的公司,经股权变更后,申请人担任法人股东以及总经理。2000年,申请人在修配公司成立一个独立核算部门,汽车销售部。由于主申请公司的报表营业额和利润均不合格,所以以独立法人,独立核算的销售部作为申请人主要公司来满足移民法对于申请人经营公司营业额和利润的要求。

  2、资金积累过程:申请人的主要资金积累来源,一部分来源于1997年之前在集体汽车修配公司时取得的工资和奖金收入以及1997年后担任总经理的工资收入和利润分红。

  [利弊与解决方案]

  申请人管理经验丰富,但是对于资产来源这一块,申请人由于在集体企业年代比较久远,申请人在找这方面的财务方面的支持文件比较有困难,但是申请人在京澳通专家的指导下,提供的其他相对应的充分的旁证文件来证明这块收入,事实证明非常奏效。另外由于公司04年遭遇了亏损,京澳通在给客户做培训辅导时根据客户的特点以及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进行把握,使客户的每个弱点都浮出水面,并一一解决。

  另外申请人年龄相对较大,在证明管理经验方面尤其需要花心思,并且公司报表体现公司基本没有赢利,这对于移民法标准:申请人要有一个成功的管理经验方面的证实显得尤其重要。另外京澳通专家还根据多年与移民官打交道的经验,根据掌握的最新的移民局审案习惯以及对申请人在资产来源,管理经验以及财务状况的优劣进行逐一全面辅导,使申请人的回答与移民官的逻辑相吻合,最终使申请在面试时夺得了移民官的认可,移民官对于申请人自身的管理经验和资产来源深信不疑,使整个面谈进展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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