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透过《信息自由法》取得的一份移民部内部运作指引明确表示:“移民部鼓励 增加签发长年期多次往返签证。”指引说,对于经常要往返原居地与加国的旅客们,签证官员应鼓励他们申请多次往返签证,而年期应该与申请人的护照有效期挂 钩,最长可以签发十年期的多次往返签证。指引称,“如果签证官能确定申请人是诚实、真确的临时居民而又不属于不能入境者,则签证官应向其签发可以给的最长 期的多次往返签证。”